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27年青年科技新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推荐名额
本次申报分为两个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新星。我校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5人。
各学院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3人。
二、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依托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从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奖项的研发团队中,遴选一批能够承担重大科技计划任务、引领相关行业创新发展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申报条件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世界级或国家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资助额度及执行时间
无经费支持,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二)青年科技新星
以项目支持的方式,对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活动提供支持,培养锻造一批政治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富于创新精神的青年科学家,为建设科技强省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
1.申报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实施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2.资助额度及执行时间
以项目形式给予每人10万元经费支持,其所在单位原则上应给予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支持期限不超过2年。
三、工作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以及已入选三秦英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三秦英才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等省级人才计划人员,不可再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已获得国家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以及已入选三秦英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区域人才项目青年层次、三秦英才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省级人才计划人员,不可再申报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
(二)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推荐渠道申报、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别,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多个渠道、多个类别同时申报,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对象通过兼职兼聘单位申报的,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纪检监察部门需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所有申报材料、推荐材料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脱密处理,不得通过申报系统填写和上传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务必严格把关。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对象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线上填写申请书,并在申报系统上传本人签字及申报单位审核意见盖章页(最终推荐人选需要完成这一步)。
(二)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各部门应当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把关等工作,经过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等程序提出人选,报送至科研院。
(三)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申请书的内容对应整理上传。
(四)申请人填写完成后从系统下载申请书并发送给学院科研秘书,学院务必对申请书以及附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26年9月14日18:00前将申报书、推荐报告以及汇总表打包统一发送给科研院,个人发送和逾期均不予受理。科研院对学院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复审,如发现材料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申请人推荐资格。
(五)科研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送至教育厅。
联系人:李雅静 梁伟
联系电话:029-82312677
邮箱地址:xmk@xau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