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安精神研究校人文社科专项研究课题的申报通知

来源:  时间:2020-10-30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依照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和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决定设立“西安理工大学延安精神研究校人文社科专项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延安精神的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使延安精神焕发出新的时代光芒,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怀;同时用延安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滋养初心、淬炼灵魂,从中汲取信仰的力量、查找党性的差距、校准前进的方向。通过深入研究,推出更多有理论深度、有现实意义的高质量成果。

二、课题申报

选题必须符合《通知》的指导思想,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自行设计项目选题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课题申请人不受其他校级项目限制,可自由申报。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

四、资助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专项研究课题拟资助10项,资助经费为每项1-2万元。

五、研究期限

本专项研究课题须自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申请书应有详细的研究进度计划。逾期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将取消该专项研究课题的立项资格,同时收回项目经费。

六、结题要求

本专项研究课题结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课题负责人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陕西日报》、《西安日报》上至少发表与课题内容相关的理论文章1篇;

2.课题负责人的最终成果(或阶段成果)被全国社科规划办或陕西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要报》采用至少1次;

3.课题负责人的最终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或被厅局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

七、具体事项安排

1.申报人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延安精神研究校人文社科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上报所在单位,各学院(部门)对申报人的研究选题进行审核推荐。并于2020年11月12日前统一将《西安理工大学延安精神研究校人文社科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含电子版)上报科技处。科技处进行复审后,组织专家评审。

2.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鼓励大家积极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人文社科科联系。

联系人:李胜凯 冯楠

联系电话:82312550

E-mail:rwskk@xaut.edu.cn

 

                                                                          科技处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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