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激励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伟大实践,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决定共同举办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活动,并实施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按照陕西省科协工作安排,我校能够推荐上报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从事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不超过35周岁(198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女性科技工作者;
4.目前为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
5.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该项目须于2017年开始研究,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6.“未来女科学家计划”项目推荐人选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更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二、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网络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非学术任(兼)职、非科技类奖项不得填入推荐表相关栏目。电子版材料与相应的纸质版材料必须保持一致。
三、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填报不实和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并记录在案。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包括:
1.《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原件一式3份。
2.“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是博士生的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3.候选人所在单位(学校)出具的非涉密证明。
请各有关学院积极组织,按要求将推荐候选人材料,由各院科研秘书统一于2016年7月4日前报送科技处人文社科科,《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rwskk@xaut.edu.cn邮箱。
附件: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doc
联 系 人:任静 冯楠
联系电话:82312550
西安理工大学科协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