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了《关于申报2017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为了做好我校相关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1、项目类别:
(1)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申请额度10万元)——重点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2)自然科学专项科研项目(申请额度2万元)——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3)人文社会科学专项科研项目(申请额度1万元)——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4)重点科研项目(省级重点实验室项目申请额度5万元,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项目申请额度3万元)——以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为基础,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017年起,重点实验室、基地不再设立主任基金。
2、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创新驱动发展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二、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1、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
(1)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
(3)申报程序:申请人于10月9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网报后(查新报告(6个月内)、合同协议等有关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打印生成项目申请书,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企业合作协议、有关附件(论文、专利、获奖等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8份上报学院,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于2016年10月10日报送科技处研发科,逾期不予受理。
2、自然科学专项科研项目
(1)本次申报的省教育厅自然科学专项项目将作为我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前期培育项目。
(2)申请者必须申报过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新入职教师除外。
(3)资助重点是中青年科技人员(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及以下职称)。
(4)申报程序:申请人首先填写《陕西省教育厅自然科学专项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1)上报学院,科研秘书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学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后,科研秘书于10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最终排序表(一式一份,需院学术委员会签字)和会议纪要(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上报科技处。学校将择优推荐,被推荐的项目申请人于10月11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上报学院,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于2016年10月14日报送科技处研发科,逾期不予受理。
3、人文社会科学专项科研项目
(1)本次申报的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项目将作为我校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前期培育项目。
(2)资助重点是中青年科技人员(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含)及以下职称)。
(3)申报程序:申请人首先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上报学院,科研秘书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后,学院对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后,并将最终排序表(纸质版,需院学术委员会签字)和会议纪要(含电子版)及《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四份于2016年10月8日上报科技处。学校将于2016年10月9日召开2017年度陕西省教育厅人文专项项目评审答辩会,申请人准备5分钟PPT汇报,择优推荐上报,通过评审上报的项目申请人于10月11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上报各学院,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于2016年10月14日报送科技处人文社科科,逾期不予受理。
4、重点科研项目(省级重点实验室、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项目)
(1)主要资助省级研究基地开展的、与研究基地方向一致的科研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由实验室或基地列出推荐顺序。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题率低于50%者,该基地限报1项。
(2)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
(3)申报程序:申请人于10月9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上报重点实验室或基地,由各实验室或基地秘书统一于2016年10月10日报送《申请书》(一式8份)和《申报项目推荐顺序表》(一式一份,实验室或基地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至科技处研发科、人文社科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有关规定。
2、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重点科研项目还应受过省教育厅资助。
3、申报内容将作为结题的依据。专项项目核心期刊1篇,总数不少于2篇,研究报告1份;基地项目核心期刊2篇,研究报告1份,研究目标明确,必须与基地的研究方向一致;重点实验室项目核心期刊3篇,研究报告1份,研究目标明确,要有基本的技术指标或参数。
4、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重名人员须附我校人事部门证明。申报人员必须通知项目组成员知情,并在管理系统中及纸质申请书签名后面填写项目组所有成员手机号码,教育厅将核实项目组成员身份。
5、专项项目经学院评审排序、学校推荐后,再在网上系统进行申报。2016年度以前已分配过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登录帐号和密码的人员在2017年项目申报时继续使用原有帐号和密码。今年首次申请人,须由科技处分配帐号。
6、所有类别项目的研究期限均建议填写为2017年1月—2018年12月。
7、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7669498。
此次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产业化项目、自然专项项目及省级重点实验室项目联系人:党帆、李柱
联系电话:82312677
E-mail:yanfa@mail.xaut.edu.cn
人文专项项目、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项目联系人:冯楠、任静
联系电话:82312550
E-mail:rwskk@xaut.edu.cn
附件1:自然科学专项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rar
附件2:人文社科专项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rar
附件3: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