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9-27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接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陕教技办【2016】14号文件,请各重点科研基地和依托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重点对我校科研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 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以我校科研实验室为主,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二、 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学院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自查自纠,各重点科研基地要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果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相关学院按照教育厅下发文件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可参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组织力量对本学院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各学院应对自查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各学院应于2016年10月12日之前,将《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报科技处综合管理科。

(四)积极配合做好上级部门入校现场抽查工作(2016年10月)。

联系人:李俊霖

联系电话:82312795

电子邮箱:zhk@xaut.edu.cn

附件3: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2: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doc

附件1: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doc

科技处

201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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