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6-27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请各相关学院科研秘书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在线填报信息及学校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17年7月10日。请各相关学院科研秘书于2017年7月12日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

四、其他要求

2015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联系人:冯楠 李雅静 任静

联系电话:82312550

电子邮箱:rwskk@xaut.edu.cn

科技处

2017年6月27日

附件:教育部中期检查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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