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增强我省人文社会科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竞争力,省教育厅决定启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培育工作。现将我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水平
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是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为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所获得的创造性成果,是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水平的直接体现。
该奖项是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最高奖项,是“四个一流”建设以及学科评估的关键支撑,是彰显区域和学校哲学科研水平的核心指标。
各单位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党的建设。这次评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高校社科领域组织的第一次评奖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培育、申报作为当前哲学社科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建立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专题研究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培育、申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政策,统筹安排。
要加强工作组织,明晰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好组织职能。
要加强工作动员,充分整合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及资源,充分夯实发挥学科专业带头人以及科研各类领军人才的责任。
要建立激励机制,把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院考核、表彰奖励。
要建立督查机制,各单位要跟踪督办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培育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及时督促,并帮助项目组协调解决困难与问题。
三、统筹规划选题
各单位要统筹确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选题。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取得的成果,系统研究往届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项目,在做好2019年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的基础上择优遴选规划选题。要做好顶层设计,高角度发现现有成果、潜在成果并进行融合,形成较成熟、大型成果。各单位必须统筹研究,避免教师或系所“单兵作战”。
选题要重点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的优秀成果,特别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代表性成果,主体性、原创性、开创性的成果。
四、扶持优秀团队
各单位要做好动员与统筹,支持组建优秀团队。成果申报人应具备较高的科研水平和经验,团队成员须为实际从事科学研究且有具体贡献的教师。团队内部分工明确、研究方向稳定,符合每个人的专业特点和所从事的工作,避免“搭顺车”现象。
五、科学凝练成果
各单位要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工作作为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进程中所取得的成果的重要展示平台,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取得的成果的一次检验。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早规划、早培育,抓统筹、抓落实。提醒老师们提早着手整理自己的科研成果,搜集自己的应用证明、社会反响等材料。做好申报教育部第八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和2019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准备。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月15日前将本单位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培育工作方案(需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章)及电子版报科技处人文科;工作方案应包括本通知落实情况、具体规划选题方向、专家组织辅导情况、拟申报清单、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时间节点。科技处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联系人:冯楠 李雅静 任静
电话:029—82312550
电子邮箱:rwskk@xa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