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办字〔2015〕7号)要求,现将第二十七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科普宣传活动,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单位的专业特色和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在提升广大师生科普素质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服务全社会。
二、拟组织科普宣传活动的各单位请围绕活动主题(附件1),制定“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方案,并于3月5日前将征集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校科协。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科协联系。
联系人:李雅静
联系电话:82312550
E-mail:rwskk@xa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