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2年科研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22-12-13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工作,确保各位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项目研究内容,现就我校2022年科研项目结题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具体工作安排

(一)项目范围

截至2022年12月10日应结未结题项目,包括按合同预定计划到期、申请延期后到期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项目清单单独反馈各学院)。

(二)办理要求

1、计划类纵向科研项目结题:按照项目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由科技处统一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项目主管单位按流程办理结题。

2、非计划类纵向科研项目结题:各类子课题、实验室开放基金等,简化结题手续,老师提供结题报告和牵头单位开具的签字盖章的结题证明,即可办理结题。

3、校人文社科专项结题:按照《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西安理工科技〔2017〕5 号)规定执行。其中对于未及时办理结题的项目将根据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无特殊原因,在计划执行期满一年后仍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按撤销项目处理,剩余经费原渠道返回,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后续两年内申请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执行。

4、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按照《西安理工大学横向科研合同结题管理办法》(科技处[2021]1号)规定执行。

5、校博士启动金、博士后基金项目结题,按照人事处的相关要求办理结题。

(三)结题时间

1、计划类纵向科研项目:按照项目主管单位要求的程序办理结题,并于2022年12月25日前将正式版结题材料交到科技处。

2、非计划类纵向科研项目、校人文社科专项和横向科研项目:请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于2022年12月25日前将正式版结题材料交到科技处。

3、校博士启动金、博士后基金项目:请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于2022年12月25日前将正式版结题材料交到人事处。

4、如果存在项目确实已结题,但科研系统中仍为“进行”状态的情况,请各学院将“结题证明原件”整理好统一拿到科技处办理结题。

(四)纵向科研项目延期办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须结题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研究期限,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期结题,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和程序提出延期申请,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延期。对于校级项目,无特殊原因,延期时限超过一年仍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将按“撤项”处理,剩余经费按原渠道收回。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科研项目结题清理工作,作为学校整体巡视整改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已列入工作台账,各学院结题情况将上报学校。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督促和提醒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保质保量做好结题工作。

2、本通知中科研项目包含科技类和社科类纵向项目以及校管横向项目。

3、为确保本次结题清理工作顺利进行,科技处对于合同执行期已满,延期时限超过两年仍没有办理结题手续的纵向科研项目将一律作“校内终止”处理。“校内终止”的项目经费将被暂时冻结,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纵向各级各类限项项目,在评定职称等校内认定工作中,“校内终止”的项目将不给予认定。各学院结题率将直接影响本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申报数量的指标分配情况。

4、对于已“校内终止”处理的项目,如满足结题条件,项目负责人重新按要求办理结题手续后,项目将更新为“完成”状态,同时恢复项目负责人的受限条件。

5、请各学院逐个项目认真梳理汇总,并将项目执行情况、未结题原因备注至《截至2022年12月10日应结题项目清单》中。同时要向科技处提交学院《项目结题情况说明》纸质版(科研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并附上已填好备注的项目清单纸质版。

6、本次科研项目结题清理工作须在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

三、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相关科室联系。

科技类项目:项目管理科 联系电话:82312677

社科类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科 联系电话:82312550

军工类项目:军工管理科 联系电话:82312589

校管横向项目:技术转移中心 联系电话:61123730


                                           科技处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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