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西安理工大学科研基地周期建设任务书与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12-15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有关科研基地: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科研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西安理工科技〔2022〕6号)(附件1)的规定,学校已完成对各科研基地运行费拨付工作,现就填报周期建设任务书、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行费拨付标准为:国家级基地30万元/年、教育部基地20万元/年、其他省部级基地10万元/年,对同一基地多个牌子的情况,按就高原则拨付。本次运行费先行拨付50%(详见附件2)。

二、按照《西安理工大学科研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校对拨付运行费的科研基地实施考核制度,考核方式包括周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周期考核年限为三年,科研基地应针对周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定周期建设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三、各科研基地要结合上级部门要求、本领域学科发展趋势以及自身发展目标,制定周期建设计划,填写《西安理工大学重点科研基地周期建设任务书》(附件3)。

四、年度建设计划是周期建设计划的年度分解,可以周期建设计划为目标任务,以年度目标、人才培养与开放共享、开放基金与主任基金、建设经费使用计划等为提纲,制定年度落实计划,填写《西安理工大学重点科研基地年度建设计划》(附件4)。

五、《西安理工大学科研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西安理工科技〔2022〕6号)是科研基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各科研基地要对照该《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有关建设和考核内容,结合基地自身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计划。制定周期建设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周期考核和评优条件,务使制定的周期建设计划,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前提下,达到考核合格(或优秀)的条件要求;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时,要着眼周期建设任务总体目标,因时制宜,保证周期建设任务落实落细。

六、各有关学院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合理调配院内资源,为科研基地提供相应的建设和运行条件;各科研基地要进一步围绕学院特色学科,凝练研究方向,完善基地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制定周期考核建设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请各科研基地于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科研秘书,将《西安理工大学重点科研基地周期建设任务书》《西安理工大学重点科研基地年度建设计划》各一式两份报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李胜凯 马小尧

联系电话:61123565  82312550


附件:

  1.《西安理工大学科研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西安理工科技〔2022〕6号)

  2. 2022年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运行经费发放表

3.西安理工大学重点科研基地周期建设任务书

4.西安理工大学重点科研基地年度建设计划


                                           科技处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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