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2024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项目)立项结果已公布(见附件),请各位项目负责人登录“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login),使用申报时注册的账号进行对应的合同填报,于6月24日17:00前将学校审核通过的合同电子版从系统导出发送至xmk@xaut.edu.cn。
合同电子版命名规则为: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承担单位
例如:24GXFW0001-张三-XXXXX研究-西安理工大学
待西安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再通知大家提交正式版纸质合同书。
联系人:黄敏、梁伟 联系电话:82312677
注意事项:
1.合同一式6份,A4纸简装,不用另加封皮。
2.合同文本的字体、格式,请按照线上系统自动生成为准。
3.计划类别: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项目。
4.合同编号:和立项名单中的项目编号一致。
5.项目执行期:2024-07-01至2026-06-30。
6.合同封面下部的时间写2024年6月21日。
7.委托单位(甲方):西安市科学技术局,承担单位(乙方):西安理工大学,推荐部门(丙方):西安理工大学。
8.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完成人,座机手机均要填写
9.项目联系人:黄敏 电话:82312677 15129277039
10.主要协作单位:需要填写和申请书保持一致。
11.项目实施阶段安排:时间和项目执行期时间保持一致。
12.项目实施后协作企业新增产值利税应填写,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预期为合作企业带来的新增产值利税:建议尽量少写一点,但是不能空着不写,结题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3.项目投资计划:2024年度甲方拨款5万元,单位自筹按照甲方拨款1:1填写。
14.经费支出预算:请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预算,没有计划或者预算的一律填写0,不要留空。(学校5%的管理费统一填写在“间接费用”中)。
15.“差旅调研费+会议交流费+劳务咨询费+其他”总和占比不超过30%。
16. 项目预期成果形态
(1)本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报告(要求包含项目形成的产值、利税、就业等情况,并由转化的企业盖章确认);
(2)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3)申请或授权知识产权不少于2项;
(4)完成项目科技成果登记1项;
(5)人才培养(培养本科生/研究生X名)
(6)项目承担单位与协作单位成立成果转化或人才培养平台,并签订合作协议;
(7)出版专著X部;
(8)技术合同登记X万元。
【指标说明:
1.前5项为必备指标,所有合同都应明确列有这5项指标。
2.第6-第8项指标,由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实际,选择不少于1项指标列入预期成果形态。
3.发表论文,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应为项目前三名完成人之一,且每篇论文项目来源都要标明本合同的项目编号,论文刊发日期原则上应在项目执行期内。
4.申请或授权的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应为专利发明人之一,授权的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授权日期原则上应在项目执行期内;申请的专利以专利受理通知书为准,受理时间原则上应在项目执行期内。
5.培养本科生/研究生,应在验收时提供本科生毕业设计相关资料或研究生毕业论文,并提供学生参与本课题的相关佐证资料。研究生或本科生的毕业时间应在项目执行期内。
6.成果转化或人才培养平台,若已有此类平台并签有相关合作协议的,再此说明;若有意向建立此类平台的请列入指标内容,并在项目执行期内完成平台建设,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7.专著出版日期应在项目执行内,最长不超过项目验收日期,且专著内容应与项目相关。
8.技术合同登记是指,以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院所为技术出让方签订的技术合同,该技术合同应和项目相关。验收时应提供技术合同登记号、合同名称和合同金额。
本指标说明不列入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