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军工专家成间谍!

来源:  时间:2018-07-06  点击数:

  近日,媒体公布了一起发生在河南的间谍大案。郑州一军工单位专家张某在出国期间,被境外间谍组织策反后叛变,长期在我军工重要科研领域潜伏窃密。

     事发前张某就职于郑州某军工科研所,掌握着我国重要武器装备的研究情况。

     2011年,张某在一次出国访学过程中遇到了主动投来橄榄枝的杰克,从起初的项目吸引到不断投其所好,两人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挚友”。殊不知,杰克早已在帮他购买的电子产品中安装了间谍软件,千方百计从张某那里套取他所掌握的核心机密。

杰克更是抓住了张某想把女儿送到国外上学的软肋,将凯文介绍给张某,张某在知道凯文为间谍机构工作的情况下,依然抵挡不住以女儿前途抛出的诱饵,在凯文的威逼利诱下,张某最终就范。

回国以后,上了贼船的张某,不遗余力地搜集我国的军工情报,走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这位被策反的军工专家向境外间谍机关提供了大量有关我国尖端武器装备的核心机密。这意味着,一旦发生战争,很可能给我国造成极为严重的危害。

2017年,经过审判,张某因犯间谍罪获刑15年。


缘何一位长期接受保密教育的涉密人员、军工专家,会沦为境外间谍组织的潜伏者?这个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一方面,缺乏敌情观念和保密意识,心存侥幸、爱慕虚荣、喜欢贪小便宜等性格弱点,是导致军工专家一步步落入敌特陷阱并“谍变”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从制度落实和单位教育管理等角度分析,这位军工专家的“谍变”之路,暴露出我们在涉密人员教育管理中的诸多纰漏与不足。


制度落实不彻底

     

我们国家和军队有关涉密领域保密工作的法规和要求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严,许多涉密场所还配有专门的保密防护设备和身份认证设备,悬挂有专门的操作规程和特别提示(如:禁止携带电子设备入内的标识)。然而,在某些单位,这些规章制度却只是被说在嘴上、记在本上、挂在墙上,既未入脑,也不上心,落实更无从谈起。

以本案为例,通过张某能轻而易举地将摄录设备带入军工科研院所及驻军单位的涉密场所,并违规拍照,以及他在发表学术论文和参加学术会议时,没有对单位信息和身份做“特殊处理”等现象可知,落实制度“放水、打折扣”是导致这起间谍案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假设在发现张某有违规行为时,有人提醒或阻止他,想必张某的窃密之路不会如此顺利,以致愈陷愈深。


因此,建议各级不光要把安全保密的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建立起来,更要严格遵照执行,上级保密部门要加大对下级的检查督导力度,适时对下级保密防护手段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考评,真正让铁规生威,让装备发力,防止出现建管“两张皮”,只管建、不管用,有制度、不落实等现象发生。

保密教育不入心

     

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谈心等方式的教育和引导是涉密人员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帮助涉密人员纯洁思想、提高警惕的重要手段。然而,在某些单位,开展教育按部就班、照本宣科,谈心谈话浮于表面、走走过场,缺乏真情实感,缺少创新性、针对性与实效性,极大降低了教育效果。


以本案为例,张某作为核心涉密人员,其出国前肯定接受了行前教育和保密提醒。但张某的窃密行为显示,其接受教育的效果为零。


我们不妨假设,倘若张某稍有敌情观念,对境外人员赠予及帮助购买电子产品的行为有所警觉,也不至于一步步落入他人陷阱。又比如,倘若单位领导时常能够和张某谈心,必然知道他的经济情况及对女儿的期望,如果这些情绪能得到正确引导,张某就不会在背叛祖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各级保密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涉密人员的普法力度,同时,各级领导要对关键岗位和核心涉密人员加强关心,进一步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实际困难,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矛盾,温暖人心。

监督管理不严格

     

信任代替不了监督,涉密人员除了要自律外,他律也是必不可少的,并且涉密程度越深,就越应当受到更多的监督。但实际中,一些单位的涉密人员职位越高、涉密程度越深,却越自由,越缺少监督。


本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张某作为该科研领域的重要参与者,本应受到格外关注,但从张某能在涉密场所任意拍照,以及他能将涉密资料轻松带回家,甚至带出国境等细节,便可看出当前一些单位对涉密人员的监督管理是多么缺失。当然,即便单位监督有力,也仍存在盲区和死角。毕竟对于涉密人员而言,8小时以外的时间还要靠自我约束和管理。



有关部门应探索建立核心涉密人员家庭管理机制,向核心涉密人员的家属普及重要的法规政策,告知他们当发现家人出现非常规现象时,应及时关心、提醒,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反映,通过多种途径的监督与帮助,降低涉密人员落入陷阱、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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